1、申請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
取得國家、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有關機構注冊登記的法人資格(或其組成部分);
已取得相關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適用時);
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生產、加工及經營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按照《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規定的認證依據,建立和實施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且有效運行3個月以上;
一年內未發生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年內未因食品安全事故、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規或虛報、瞞報獲證所需信息,而被認證機構撤銷認證證書。
2、認證申請資料清單
(1)認證申請書;
(2)法律地位證明文件。當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覆蓋多個法律實體時,應提供每個法律實體的法律地位證明文件;
(3)申請認證范圍所涉及的法律法規要求的行政許可證明文件(適用時);
(4)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化信息(包括產品描述、流程圖和過程描述、操作性前提方案計劃、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以下簡稱HACCP)計劃等);
(5)組織機構與職責說明;
(6)加工生產線、季節性生產、HACCP項目和班次的詳細信息;
(7)多場所清單、外包(含委托加工)情況說明(適用時);
(8)產品符合安全要求的相關證據;
(9)承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認證機構要求及提供材料真實有效的自我聲明;
(10)其他需要的文件。
3、現場審核(一階段審核內容)
(1)認證委托人的前提方案與其業務活動的適宜性(例如:法律、法規、顧客和認證方案的要求);
(2)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包括了識別和評估認證委托人的食品安全危害以及后續對控制措施(組合)選擇和分類的過程和方法;
(3)實施了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
(4)認證委托人策劃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是為了實現其食品安全方針;
(5)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程度證明認證委托人已為第二階段審核做好準備;
(6)控制措施的確認、活動的驗證和改進的方案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標準要求;
(7)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文件和安排適合內部溝通和與相關供應商、顧客、利益相關方的溝通;
(8)需要評審的其他文件和(或)需要提前獲取的信息。
當認證委托人采用由外部開發的控制措施組合時,第一階段應評審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確定控制措施組合是否:
①適合于該認證委托人;
②滿足GB/T22000標準的要求;
③保持及時更新。
在收集遵守法規的信息時,應對相關資質證明的有效性進行檢查。
4、現場審核(二階段審核內容)
(1)與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標準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的符合情況及證據;
(2)依據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關鍵績效目標和指標,對績效進行的監視、測量、報告和評審;
(3)認證委托人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能力以及在符合適用法律法規要求和合同要求方面的績效;
(4)認證委托人過程的運作控制;
(5)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6)針對認證委托人方針的管理職責。